杭州市临安区殡仪馆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 日期:2023-09-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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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殡仪馆为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安区殡仪馆业务员1名,临安区九仙山公墓(临安区殡仪馆内部所属部门)造墓工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有本地户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记录,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殡仪馆、九仙山公墓的工作时间(24小时待岗),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要求:业务员,性别女,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能听懂方言,口齿清晰,表达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擅长电脑编辑和书面记录;造墓工,性别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身强体壮,能适应户外作业,有泥水匠工作经验或刻字经验者优先,且可适当放宽户籍、年龄和学历限制。

 

三、招录程序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民主测评、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8月30日至9月10日(08:30至11:30,13:00至16:00);

2.报名方式: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电话联系杭州政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706712079;

3.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


(三)体检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临安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单位岗位需求(业务员2个月内,造墓工6个月内)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临安区殡仪馆(劳务派遣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临安区殡仪馆有权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临安区财政局核准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算并根据不同岗位适当调整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福利。

 

五、其他

1.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杭州市临安区殡仪馆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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