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日期:2025-06-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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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02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适应户外作业,持有至少满3年的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2022年6月17日前取得驾驶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5.户籍所在地为临安区。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5年6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

6.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配偶、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因故意犯罪正在服刑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或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不宜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03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0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603室)。


报名联系方式:0571-58605989,联系人:李女士。


报名材料:(1)本人签字的《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半身正装一寸彩照1张;(6)本人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02考 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03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将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4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指南—镇街信息公开—於潜镇”板块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04聘用待遇  

1.此次招聘为编制外合同工,聘用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当年聘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正式聘用后按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待遇参照於潜镇临聘人员标准发放。


05其  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58605989

监督电话:0571-63866011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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