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 日期:2026-08-2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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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 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是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与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学校、杭州市临安区社会主义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近年来,临安区委党校教学和科研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区(县)级党校前列,并先后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党校系统成绩突出集体、浙江省标杆引领类县级党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教研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条件见《2026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授课技巧,并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科研咨政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和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8月31日前。

7.户籍不限。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3)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其他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本人签字的《2026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附录1)以及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学校+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ladxZP@163.com。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考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被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22年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毕业于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15:1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此次招聘工作。

1.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成绩未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量化评估:根据《2026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办法》(详见附件3),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最高计5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量化评估分相加合成笔试总成绩,并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违规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3.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实施前放弃面试的,应当提交自动放弃承诺书。在面试开始24小时之前放弃面试的,招聘单位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放弃面试(含视作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安区委党校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临安区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审核人事档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临安区委党校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今日临安—公告公示”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由临安区委党校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临安区委党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安区委党校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今日临安—公告公示”板块发布。

5.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可根据自身条件享受杭州市临安区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100号,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联系人:富老师,咨询电话:0571-89542401。

监督电话:0571-89542394,0571-61083200(临安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6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6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3.2026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办法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2026 年8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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